澳大利亚RCM注册

2019-12-18

澳大利亚RCM注册:

 

法规符合性标志(RCM,Regulatory Compliance Mark)是一种注册标志,表明供方声明产品符合澳大利亚各州以及新西兰的电气安全法律/法规规定的安全及其他要求,同时也符合澳大利亚《无线电通信法》和新西兰《无线电通信法》规定的电磁兼容要求。只有产品同时符合电气安全法规和EMC法规的要求才能使用RCM标志。

RCM标志的所有者是联邦政府,电气安全法定管理机构和EMC法定管理机构都接受RCM标志作为供方合格声明。供方只要在任何一个州被批准使用RCM标志,其他各州的法定管理机构都可以接受,从而实现了一次批准各州通行。

供方需要申请并进行注册后才可使用RCM标志。一旦注册后,供方可以在所有满足适用法律和法规要求的产品上使用RCM标志。如果发现使用RCM标志的产品不符合使用的法律/法规要求,供方将按澳大利亚商标法的规定给予处罚。

RCM= Safety + EMC + Importer Declaration

1. Safety(产品安全认证):

产品安全认证包括两部分:电气产品分为管制类电气(Prescribed Product)和非管制类产品(Non-prescribed product)。

1) 管制类电气产品根据AS/NZS4417.2划分,包含电热设备、制冷设备、电动工具、零部件等。其中三家发证单位昆士兰州、新南威尔士州及维多利亚州在认证进程中最为活跃.管制类电器强制必须取得由监控部门颁发的认可证书(Certificate of Approval),并且规定标识(必须打上证书号)。证书号的第一个字母显示该证书由哪个州或地区颁发。

2) 非管制类电器可无须认证直接售卖,但制造商须保证产品的电器安全符合澳洲标准AS/NZS3820:1998 (Essential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ow Voltage Electrical Equipment);监控部门将为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颁发符合性证书(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).取得符合性证书的电器产品可以打上证书号,证书最后的字母显示该证书由哪个州或地区颁发,

SAA APPROVALS是澳洲府官方JAS-ANZ认可的认证机构,根据NSW REAS和QLD RECS(RCM)认证体系对进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销售的产品进行认证, 目前也是澳洲和新西兰发证数量最多的机构之一。 依据法律,所有电气产品必须符合AS/NZS 3820标准规定的要求(类似欧洲的LVD低电压指令),该法规规定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澳大利亚相关产品安全标准的要求, 共分为3类LEVEL 1、2、3,AS/NZS 4417.2标准里面规定3类产品要求强制认证,2类产品和1类产品不强制认证,但必须符合RCM规定的要求。

根据澳洲最新法规,澳洲新增加以下产品至3类强制认证目录:

1.建筑物使用电缆

2.LED灯管

从2018年6月1日开始:

1.自镇流LED灯

2.小夜灯

3.美容(指甲硬化)灯

4.壁装电子开关

5.热水袋

6.光伏系统直流隔离开关

7.电热毯/电热被/电热盖毯

常见LED产品澳洲标准

LED灯泡(2018年6月开始变成3类产品):

1.AS/NZS 62560:2017

2.EMC测试只要求符合CISPR 15标准

LED T8/T5灯管和转换插座(强制认证或3类产品):

1.AS/NZS 60598.1:2013;AS/NZS 60598.2.1:2014+A1

2.EMC测试只要求符合CISPR 15标准

LED可移动照明灯(强制认证或3类产品):

1.AS/NZS 60598.1;AS/NZS 60598.2.4

2.如果驱动电源与照明灯分离,必须单独认证驱动电源

3.EMC测试只要求符合CISPR 15标准

LED灯串(强制认证或3类产品):

1.AS/NZS 60598.1;AS/NZS 60598.2.20

2.如果驱动电源与照明灯分离,必须单独认证驱动电源

3.EMC测试只要求符合CISPR 15标准

LED固定照明灯(非强制认证或1类产品):

1.AS/NZS 60598.1;AS/NZS 60598.2.1

2.EMC测试只要求符合CISPR 15标准

LED路灯(非强制认证产品):

1.AS/NZS 60598.1;AS/NZS 60598.2.3

2.SA/ANZ TS 1158.6标准性能 — 可选

3.EMC测试只要求符合CISPR 15标准

LED嵌入式灯具(非强制认证产品或1类产品)

1.AS/NZS 60598.1标准和AS/NZS 60598.2.2标准

2.必须包括IC额定值

3.必须提供说明书

LED驱动电源(强制性认证产品或3类产品)要求强制认证:

1.AS/NZS 61347.1:2016(IEC v3.0)标准和AS/NZS IEC 61347-2-13 (IEC v1.0)标准进行测试

2.独立式驱动器必须是SELV(安全特低电压)型

3.带有用户可触及输出端子的独立式驱动电源的输出电压必须低于60Vdc。如果输出电压超过60Vdc,则需要配备适当绝缘的输出端子。

4.EMC测试只要求符合CISPR 15标准

5.如果没有电源线和插头,不必进行MEPS测试

常见LED产品认证过程中常见问题

1.中国工厂可以持有工厂名义出具的原始报告和原始SAA证书,之后再报备给不同的澳洲进口商和买家,仅仅需要提交报备证书的申请和缴纳费用即可。

2.LED的自镇流灯泡必须使用AS/NZS 62560-2017最新版本和EMC 的CISPR 15标准。

3.ACMA要求进口商注册获得RCM标志,并持有EMC测试报告和SDoC(供应商合规声明)。SAA现在提供EMC认证和需由进口商签名的SDoC。 

4.必须在产品上标记RCM标志和/或完整的SAA-XXXXXX-EA编号。如果使用RCM标志,进口商必须自己在RCM/EESS数据库里登记。产品和标记必须与测试报告完全一致, 如果对已认证产品作任何修改, 都必须向发证机构通报。

5.LED嵌入式照明灯必须包括IC额定值,依据IEC 决议嵌入式灯具可以宣称外表面和嵌入内表面两个不同的IP Code 防水防尘等级。

6.电源类产品:由于AS/NZS 62368.1标准尚未发布,澳大利亚还没有采纳IEC 62368标准。对于直插式插脚需要根据AS/NZS 3112标准附录J进行认证,包括:插脚重量、尺寸和温升。注意可拆卸插头的特殊要求,AS/NZS 60950.1标准只能用于认证IT设备电源,不能用于认证其他产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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